2018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曲靖市职位资格复审及后续事项公告(非法检)

2018-06-19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曲靖市职位资格复审及后续事项公告(非法检)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曲靖市职位资格复审及后续事项公告(非法检)
各位报考人员:
  2018年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可从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查看。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将曲靖市2018年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首轮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2日。
  第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5日。
  第二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8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各单位具体资格复审地点见附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首轮资格复审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之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第一次递补人员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通知第二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在整个资格复审的过程中,涉及递补的情况,是建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基础上,若该岗位虽然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仍达到2:1面试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将按相关规定开展递补。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承诺拟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专题信息网,从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非2018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岗位如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同时必须提供四张半寸近期证件照。
  其余证明材料,不需要报考人员专门开具。如报考人员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携带。
  3. 证件遗失处理办法
  身份证遗失的人员,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带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凭新办理的证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果使用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所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专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州(市)级教育局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对于其他非国民教育的毕业生,一般可补办毕业证书,故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我市招录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对于非我市生源的报考人员,户口迁入时间以提交报考申请开始时间为界,即2018年3月15日前(不含3月15日)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2.学位问题
  “所学专业”在资格复审时是根据学历证明(也就是毕业证书)进行审验的,与学位证书无关,学位名称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的依据。
  学位证书仅作为岗位“学位要求”的评判依据。
  如毕业证书上注明了两个专业,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即可。
  3. 基层工作起止时间的界定
  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层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月累加为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个整月计算)。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截止2018年3月,报考人员的基层经历(含2018年3月当月的经历)时长必须满足拟报岗位的年限要求。
  4.其它相关规定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可从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该公告及《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查看其它相关规定。
  三、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将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公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事宜,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而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018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该岗位后续的考录过程。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 =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 + 笔试加分;
  非人民警察及非法检类其他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申论满分分值);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 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和《2018年曲靖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
  2、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录用
  1.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指定媒体和地点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录用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得兼职的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央规定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公务员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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