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患者手术时遭加项目的新闻频频出现。实施手术的医生在手术未完成时就向患者推销项目,或以项目有助于术后恢复为由,或说不加项目就会留下后遗症,想方设法逼患者就范。结果项目一加医疗费便迅速蹿升,给患者带来不少苦恼。笔者认为,术中推荐项目,这是医生在用患者的生命做要挟,有违医德,更是侵犯患者权利。
患者赵女士为避免拖延病情才去医院就诊,她选择在长沙这家专科医院做手术也是出于对医院的信任。医生对术前协商置之不理,手术中途临时加项目,这种做法实在不人道。患者躺在手术台上,伤口还未缝合。医生却不管不顾,一个劲地向其推销项目。为了尽快完成手术,患者迫于无奈只好同意接受医生的操作。如果不答应,医生是否会完成手术还不得而知,而且手术效果也难以保证。医生就是利用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和患者紧张害怕的心理,胁迫对方答应自己的要求,以此谋取更大的商业利益。
负责赵女士手术的主刀医生李永称,自己的确曾在手术进行中向李女士推荐过“皮囊固定术”,但手术是在征得赵女士的同意之下才进行的。这种说法实在可笑,难道医生不清楚行业的操作规范吗?明明手术项目及相关费用在术前都已经商定好了,为何又临时改变?手术都进行到一半了才向患者推荐项目,这不是变相威胁又是什么?被医生揪着性命相迫,处于劣势的患者还有说“不”的权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由此可见,该医生的行为不仅无德,更是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毫无疑问,整个治疗过程都应该遵循信息透明和双方协商原则。医生在进行手术之前须向患者说明情况,充分告知相关信息,尊重患者的选择,严格按照商定好的内容进行操作。然而现实里,医生对患者并未如实相告,也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实施手术项目,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操作规程,还给患者带来精神上的伤害和经济损失。
医生本是救死扶伤的代名词,然而当下将患者生命当成加价筹码的医生并不少见。这种无良行为不但伤害了医患关系,还给整个行业形象抹黑。作为医生,应时刻为患者着想,全心全意为患者解除病痛,绝不能用患者的生命健康做要挟,通过“术中推荐项目”等做法牟取利益。对于患者而言,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和维权意识十分重要。选择正规的医院就诊,不要轻信百度上搜索出来的医疗机构。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让不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作者:苏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