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选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8-04-2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选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选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较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村(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农村基层组织能力,服务全县决战脱贫攻坚,根据《盐津县领头雁工程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者32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三农”工作,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村(社区)职数内的已在职工作人员或大学生村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投递报名表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中共盐津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邮箱:yjgbg6631553@163.com。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盐津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原件1份;
  (3)近期免冠浅灰底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注:网上报名需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扫描件一同报送干部股邮箱,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供原件审核。2018年度内毕业现暂时未获得毕业证的可由学校院系提供修完所有科目的证明。
  3.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5月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十九大报告精神,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5日10: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三)面试
  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比选聘计划数多5人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相同成绩者均进入面试;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经提交盐津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聘数和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2018年5月6日
  面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聘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五)分配原则
  选聘的村(社区)工作者原则上根据考生分数并适当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由盐津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原则上分配到无大学生村官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村干部的村(社区)。
  四、待遇及管理
  待遇按照“基薪+绩效”,基薪全县统一为2800元,奖励绩效比照“委员类”进行考核发放,养老保险补助、事故伤害补助等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一经聘用至少服务1年(期间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除外),聘用期间以村(社区)管理为主,原则上不能“走读”,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须服从乡镇、村(社区)工作安排。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将在“盐津党建网”“盐津微党建”公众号公告。报考人员应注意关注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或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选聘工作在县纪委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举报。
  报名咨询电话:0870-6631553;
  县纪委举报电话:0870-6636880;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870-12380、0870-6632498。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盐津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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