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普洱市事业单位E类考试_医疗招聘70人

2018-04-09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8云南普洱市事业单位E类考试_医疗招聘70人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云南普洱市事业单位E类考试_医疗招聘70人
  为加强普洱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7名,其中医疗卫生E类招70人。
  招聘对象
  1. 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 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年龄放宽的岗位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3.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户籍要求
  1. 非普洱市户籍生源,于2018年4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 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 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4. 现仍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特设岗位教师”四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所在县(区)符合条件的和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请选择填写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2018年4月10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2018年4月10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 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09:0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面试
  1. 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2. 面试可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考试和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
  3.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拟定于2018年9月底全面完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市属事业单位面试方案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报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县(区)面试方案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各项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考察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考察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考察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
  考察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1.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市属事业单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县(区)在各县(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3. 因考生放弃聘用的,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普洱市人社局 0879—2129579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0879—2141632
  普洱市保密局保密技术检查中心 0879—2189781
  共青团普洱市委 0879-2122729
  普洱市科普咨询服务中心 0879—2145297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0879—2200498
  普洱市环境保护局 0879—2310761
  普洱市气象局 0879—2887018
  普洱市民政局 0879—2828110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0879—2144638
  普洱市司法局 0879—2189374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 0879—2189095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879—2888292
  普洱市水务局 0879—2123075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0879—2311980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0879—2828926
  普洱市林业局 0879—2125793
  普洱市农业局 0879—2124023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79—2149862
  (二)县(区)人社局联系电话
  思茅区人社局 0879—3012521
  宁洱县人社局 0879—3209172
  墨江县人社局 0879—4239268
  景东县人社局 0879—6220756
  镇沅县人社局 0879—5816029
  景谷县人社局 0879—3017221
  江城县人社局 0879—3721140
  澜沧县人社局 0879—7221369
  西盟县人社局 0879—8345263
  孟连县人社局 0879—8728638
  点击下载>>>
  提示:根据《2018年普洱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的职位表提示,各位考生试下载岗位表之后,选择帅选→在“考试大类”或者“笔试类别”选择你想报考的E类岗位进行帅选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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