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李虹霞等84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已发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李虹霞等84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各有关单位:
文山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按招考公告的程序已全部结束,报考文山州岗位的考生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录用前考察和公示,均无异议。经研究,同意录用李虹霞等84位同志为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州属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新录用人员按行政介绍信规定的时间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并安排新录用人员到单位报到。
二、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自报到之月起执行,在当月15日前(含15日)报到的,发全月工资;15日以后报到的,发半月工资。
三、2002年至2007年的毕业生,按《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政办发〔2004〕64号)规定计算工龄;2008年及以后的毕业生,按《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文政办发〔2008〕128号)规定计算工龄。
四、新录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原已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以个人档案内相关证明材料记录时间计算。
五、新录用公务员的录用、职务任免和任职定级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要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工作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七、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云南省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单位锻炼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通〔2006〕33号)文件精神,凡录用到州级机关公务员岗位的人员,必须下派到基层单位锻炼一年。
八、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填报《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新录用人员个人信息统计表》和《新录用人员下派锻炼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可通过文山人社网(http://www.ynwsrs.gov.cn)首页“相关下载”专栏下载填写,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需附电子文档)。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