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1日,报名地点: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笔试时间:11月18日,遴选1人,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云南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迪组通〔2015〕45号)等有关规定,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位
遴选人数:1名。
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具体职位见《2017年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州县(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州县(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州直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名后提拔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州民宗委和州人社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香格里拉市建塘尼旺路289号)。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才具有参加笔试、面试等遴选后续环节的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式2份(此表请从本网站下载,表格上粘贴个人照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资格审核单位各执一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本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后加盖公章;
(4)在统战民宗系统2年以上工作经历(由县市主管部门认定盖章,这里的工作经历仅指在统战民宗系统在职工作经历,不含到外系统挂职、学习等情形时间);
(5)历年年度考核情况及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由干管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出据);
(6)《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7)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背面须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张及电子版照片。
(二)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
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 3,低于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取消。因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计划而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州民宗委电话通知考生,不再另行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内到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领取。
四、笔试和面试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20%。
(一)笔试
笔试由州民宗委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复习用书。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为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笔试地点设在香格里拉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http://xxgk.yn.gov.cn/Z_M_001/default.aspx?departmentid=9351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州民宗委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州民宗委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州民宗委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
注:若遇面试人员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1天的中午12:00。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五、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州民宗委组织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是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体检由州民宗委组织体检人员到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职位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http://xxgk.yn.gov.cn/Z_M_001/default.aspx?departmentid=935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均可顺延递补。
七、相关工作纪律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相关表格均从上述网站下载。
注:
1、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州民宗委咨询,联系电话:0887-8222954 13508875666 13988714849 监督电话:0887-8224604
2、学历性质、基层工作经历等未尽事宜均参照2017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