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下属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面试公告

2017-07-2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7云南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下属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面试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云人社发〔2016〕405号)和《201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201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声乐表演岗位,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审核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按《201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规定来进行审核,认真准备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由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7日, 8:30—11:30,15:00—17:30。
  2.地点: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文山市学海巷21号)。
  3.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大一寸白底板免冠彩色标准照片3张。
  (1)普通招生计划的毕业生,则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在录用前提交毕业证或学位证。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7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他教育系列的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核阶段。
  (3)有工作单位的(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2017年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资格复审合格者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内张榜公布。
  特别声明:报考人员需保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二、面试
  (一)面试组织实施
  由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9:00至本场面试结束。
  地点: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业务楼。
  (三)面试方式、程序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初试、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初试内容(满分100分):演唱歌曲、简谱视唱、声音基本条件测试。
  (1)演唱歌曲(总分60分):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自备伴奏带。
  (2)简谱视唱(总分20分):简谱视唱谱由考方提供,并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考核(现场给考生1分钟熟悉视唱谱)。
  (3)声音基本条件测试(总分20分):通过工作人员给出的练声音高进行声音基本条件的测试。主要测试声音的音质、音色、音准、音域。
  2.复试内容(满分100分):演唱歌曲、节奏模仿、普通话测试、规定曲目演唱。
  (1)演唱歌曲(总分60分):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自备伴奏带(曲目不能与初试曲目相同)。
  (2)节奏模仿(总分10分):考题由考方提供,并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考核。
  (3)音准测试(总分10分):由考方提供一篇材料,测试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及普通话的标准程度(现场给考生2分钟熟悉考题)。
  (4)规定曲目演唱(总分20分):规定曲目由考方提供,并由考生现场抽取进行考核(现场给考生3分钟熟悉曲目)。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即为复试成绩。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相关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在8月7日上午8: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5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有效身份证指:有效期内第二代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考生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复表演。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大院内公示。若因考生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由主考官命题(同一命题),考生即兴完成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者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通告》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可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通告》如有与《201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相抵触的条款,以《201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2123313(州纪委监察局)
  0876-2122123(州人社局事管科)
  联系电话:0876-3037275(州文广体局政治处)
  0876-2122007(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
  点击下载>>>
  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章)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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