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指南

2017-07-1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云南昆明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指南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见附表)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
  3.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的,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错字、污损、缺章等,持证人提出换证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见附表),证书相关信息变更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2份)。(见附表)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原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并与申请表不一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
  个人档案材料缺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若原属高校在校学生集体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提交原高校或现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缺失该材料的情况说明。其他人员提交由现管理本人档案的机构出具的缺失该材料的情况说明。另须补充材料为: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2份)(见附件)
  四、补办、换发受理机构
  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信息变更均需按照规定到原发证单位办理,原单位撤销或认定权限变更调整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应认定机构办理。在全国教师资格网络系统开放时间内申请办理,即与全国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一致,一般在每年4-6月,9-12月期间进行(具体以发证机构每年公告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准)。
  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各相应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昆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县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
五华区教育局 64185762
盘龙区教育局 63165958
西山区教育局 68257075
官渡区教育局 67179061
东川区教育局 62121307
安宁市教育局 68683114
呈贡县教育局 67478394
晋宁县教育局 67894463
富民县教育局 68811053
宜良县教育局 66186381
石林县教育局 66035306
禄劝县教育局 68912756
寻甸县教育局 62661390
嵩明县教育局 6791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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