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保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350人已公布,报名时间:6月30日之前,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和《省项目办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通〔2017〕3号)要求,经市项目办积极争取,今年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现将我市新招募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岗位
新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安排在乡镇服务,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每个乡镇至少安排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服务。一方面承担党政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协助做好基层共青团建设和做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三、招募人数
2017年保山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延期和新招名额为350名。其中:延期278名(不重新招募),新招募72名。招募岗位在各县(市、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市项目办综合分配各县(市、区)招募名额如下:隆阳区40人、施甸县10人、腾冲市20人、龙陵县2人。
四、招募条件
1.保山市内户籍,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所列)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在保山市大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17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可参加招募。
2.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忠诚党的事业,政治合格、综合素质好,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真奉献、真志愿,自愿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吃苦耐劳、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
五、服务期限
2017—2018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区)项目办报市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报名材料
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荣誉证及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二寸像1张,到服务意向所属地团委报名,填写报名表。
七、招募流程
1.预报名。需在“青年之声”上进行。
步骤流程:
(1)在“保山青年”公众号平台界面,点击左下角的“青年之声”进入“志愿服务报名”。
(2)进入之后点击登录,回答问题。
(3)回答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服务意向县5个问题,然后单击回答即可。
如:
姓名:赵XX
性别:X
毕业院校:XX大学
毕业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服务意向县:XX县(市、区)
(二)现场报名。在6月30日之前到服务意向所属地团县(市、区)委进行现场报名(新招募志愿者岗位均为县级及以下机关),填报《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报名登记表》,写明服务意向县。待具体岗位确定后,再通知选岗时间与地点。
(三)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团委,县(市、区)项目办收到报名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审核报名信息并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生理心理健康等情况。审核合格后,由各县(市、区)项目办在初审意见栏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笔试面试。市项目办统筹,集中考试,7月15日以前考试(考点和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考号形式在“保山青年之声”、“保山青年”和市内各主要媒体中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保山青年之声”、“保山青年”和市内各主要媒体中进行公布。面试由市项目办指导县(市、区)项目办进行或由服务单位自行组织。面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在“保山青年”等保山共青团系统公众微信号中公布通过面试人员名单。
(五)体检。按照拟录用岗位属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各县(市、区)项目办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内容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执行,体检费控制在200元以内。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将及时进行调换补录。最终被录用的志愿者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报销,因身体原因没有被录用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六)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各县(市、区)项目办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选岗。
(七)公示。选岗结束后,对拟录用的志愿者名单,在“保山青年”微信公众号和市内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省项目办和全国项目办审核。
(八)岗前培训。拟录用名单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项目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九)签订服务协议。培训结束后,县(市、区)项目办与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十)报到。录用志愿者必须于8月1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十一)补录。在8月底前,市项目办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情况,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八、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
志愿者服务期间可享受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各县(市、区)项目办协调统一缴纳。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2年内可报考我省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职位。
九、联系方式
保山市项目办:0875-3136896
隆阳区项目办:0875-2122319
施甸县项目办:0875-8121279
腾冲市项目办:0875-5155606
龙陵县项目办:0875-6121639
昌宁县项目办:0875-7130152
保山市大学生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