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医医院2017年招聘编制外医疗类人员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曲靖市中医医院
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类工作人员公告
曲靖市中医医院创办于1982年,是由原曲靖地区行政公署上报云南省计划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中医医院。2002年批准成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实践技能考试基地”,2006年成为“曲靖医专教学医院”,2012年建设成为“云南中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2013年初经等级医院评审创建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现医院(老院区)占地面积33.8亩,业务用房4幢,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现有编制床位1100张,实际开放住院床位500张,设置24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1个制剂室,并在南片区开设南苑分院。现有国家“十一五”重点中医专科1个(针灸科)、在建国家“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2个(肛肠科、肺病科),省级重点专科专病4 个,云南省中医名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5 个;建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2个,院内建成省、市级名医的工作室10个,在建1个国家级院士工作站。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单位”和曲靖市“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医院在针灸、推拿、康复等传统中医诊疗优势的基础上,中医妇科(不孕不育)、肛肠、肺病、心血管病、糖尿病、骨伤(人工关节置换)、脾胃病等多项治疗技术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及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经曲靖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选址新建,总用地面积148亩。一期建设面积18.85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100张,总投资8.9亿元。共设置门诊、医技科室49个,中医特色住院科室34个,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拓展中医药制剂及健康养老产业,全面提升中西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为发展定位。 将建设6个区域化中医药特色服务中心,即“盆底疾病诊疗中心”、“针灸推拿康复中心”、“治未病中心”、“中医骨与关节疾病中心”、“中西医结合肿瘤临床中心”、“曲靖市中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于2015年9月28日正式动工,计划于2018年底完成主体建设施工,并逐步投入使用。2016年建设成为云南省中医院规培基地协同单位,并于2016年正式招收规培医师。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4〕29号)、《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精神,结合曲靖市中医医院的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类工作人员4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6日以后出生)。
6.与其他单位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报名方式: 招聘会报名登记与现场资格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曲靖市中医医院4号楼1单元3楼2号人力资源科。
3.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往届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失业证》(或《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
(2)2017年毕业的在校应届生:《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学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备案表》。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持原件提交审验,并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请携带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逾期未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理论考试及相关规定
1、理论考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2、理论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理论考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四)技能考试及相关规定
1.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理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人员。计划招聘人员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考试,技能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五)面试及相关规定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理论成绩和技能考试两部分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专业有关的知识、能力、性格、价值观、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综合成绩计算
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30%、2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统一组织到市级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录(聘)用
依照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拟录(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及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单位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联系。不按时参加考试、面试及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中医医院的招聘考试。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招聘方案由曲靖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咨询电话:0874-3331672
监督电话:0874-3289856
附:曲靖市中医院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类工作人员计划表
曲靖市中医医院
2017年6月1日
曲靖市中医院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
医疗类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 科室 |
招聘 岗位 |
学历 |
学历性质要求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脾胃病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2 |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
2 |
脑病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2 |
3 |
糖尿病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1 |
4 |
心血管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2 |
5 |
肿瘤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1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6 |
肾病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1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7 |
血液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西医临床 |
2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8 |
儿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2 |
9 |
妇产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10 |
急诊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2 |
11 |
肛肠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2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12 |
骨伤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2 |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13 |
普外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1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2 |
14 |
泌尿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2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15 |
麻醉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麻醉学 |
2 |
16 |
放射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医学影像学 |
1 |
17 |
皮肤科 |
医师 |
本, 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 |
1 |
18 |
推拿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针灸推拿 |
2 |
19 |
康复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针灸推拿 |
2 |
20 |
耳鼻喉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21 |
眼科 |
医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1 |
22 |
康复科 |
技师 |
本科及 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2 |
|
合计 |
|
|
|
|
|
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