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昭通市委政法委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3-17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7云南昭通市委政法委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昭通市委政法委政法宣教中心(昭通市公园路45号市委大院内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三楼)。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昭通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等3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昭人社通〔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将昭通市委政法委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是昭通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六)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3月15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
  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2017年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表1)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公开选调信息由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昭通长安网(www.ztzf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昭通市委政法委政法宣教中心(昭通市公园路45号市委大院内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三楼);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周自云、唐燕,联系电话:0870-2134716)。
  2. 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2017年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017年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2017年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2017年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原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3. 资格审查
  (1)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昭通长安网(www.ztzfw.gov.cn)进行公示。
  (2)每个岗位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经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研究报市委组织部研究批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4. 考试费用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考前培训。
  (2)笔试的各个环节在市委保密局、市纪委第六纪工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2. 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1)笔试结束后,由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官由昭通市委政法委、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3人及昭通市委政法委、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以外的4人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3. 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准考证领取等事宜,在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昭通长安网(www.ztzfw.gov.cn)进行通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第1名综合成绩并列时全部并列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第2名综合成绩并列时第1名和并列的第2名全部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或出现有人放弃考察时,在同一职位中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人选在体检过程中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情况,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昭通长安网(www.ztzf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依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已选调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将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适时关注网站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纪委第六纪工委将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27285。
  (咨询联系人:吴绍煜 咨询电话:0870-2122100)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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