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丽江华坪县第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人公告

2017-03-16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7云南丽江华坪县第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30日。报名地点:报考华坪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直接到华坪县第一中学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88-6121200、0888-6128122)报名。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华坪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优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缓解目前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问题,进一步满足教育发展需要和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二本及以上学历,云南省户籍,30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招聘名额、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华坪县第一中学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此表见附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报考华坪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直接到华坪县第一中学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88—6121200、0888-6128122)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由学校汇总,材料统一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备案。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华坪县一中校园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其全部责任。
  2.通过岗位能力测试的人员,体检一周前必须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录用资格。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岗位能力测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与应聘岗位招聘人数分学科不低于3:1的比例进入岗位能力测试;未达3:1比例时,经请示县人社局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采用讲课+说课(以高中相关学科课本为依据,现场抽取岗位能力测试课题)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岗位能力测试时间为1小时(即备课30分钟,讲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总分为100分,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招聘单位全程参与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page]
  (二)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再次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以第二次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岗位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体检在华坪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签订就业协议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拟聘用人员承担。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后,将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决定是否递补。
  (六)审批
  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学校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06〕26号)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
  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股:0888-6496109
  华坪县教育局:0888-6125745
  华坪县第一中学办公室:0888-6121200、0888-6128122
  监督电话:
  华坪县第三纪工委:0888-612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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