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昭通市住建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人已公布,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云南昭通市住建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人公布如下。
2017云南昭通市住建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人
为有效缓解当前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压力,加快推进昭通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昭通市住建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住建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
(四)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年限可放宽到2013年以后毕业。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昭通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1人;昭通市城建档案馆1人(岗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优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住建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昭通市住建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
网络报名邮箱:419479975@qq.com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昆明理工大学。
联系人:张玫瑰
联系电话:15012329795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冠照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网络报名考生将以上所需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到指定邮箱,并于2017年3月24日到现场报名点确认报名。
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的限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名结束后,由昭通市住建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选通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由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昭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面试考核工作主要采用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面试考核:
时间:2017年3月25日
地点:昆明理工大学。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和公示。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情况,从最低控制分数及其以上者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于4月25日前报昭通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开招聘与昭通市直住建系统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体检。
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后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本次审核拟聘人员的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为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再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将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聘用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玫瑰,联系电话:0870-2229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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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