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

2016-12-16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
报考职位 考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笔试综合成绩 备注
36021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系统运维 115336754618 103 83 186  
36021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系统运维 115336113327 99 81 180  
36021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系统运维 115336666713 80 86 166  
36021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系统运维 115336870423 84.5 80.5 165  
36021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系统运维 115336610309 86.5 78 164.5  
3602110002: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管理 115336686815 95 98 193  
3602110002: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管理 115336872608 93 88 181  
3602110002: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管理 115336791425 85 92 177  
3602110002: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管理 115336731609 81.5 94.5 176  
3602110002: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管理 115336661813 97.5 77.5 175  
36023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技术 315336602809 79.7 102 181.7  
36023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技术 315336604116 80.6 98 178.6  
36023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技术 315336600926 80.6 95 175.6  
36023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技术 315336601607 74.4 94.5 168.9  
360231000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网络技术 315336606419 67.8 99 166.8  
3602310002: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照排车间平面设计 315336604408 71 103 174  
3602310002: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照排车间平面设计 315336604203 82.6 71.5 154.1  
3602310002: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照排车间平面设计 315336605323 57.7 88.5 146.2  
3602310002: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照排车间平面设计 315336605427 58.4 83.5 141.9  
3602310002: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照排车间平面设计 315336602023 55.6 77.5 133.1  
3602310003: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装订车间装订机机长 315336605528 56.7 58.5 115.2  
3602310003: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装订车间装订机机长 315336601014 57.6 45 102.6  
3602310003: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装订车间装订机机长 315336601603 37.8 57.5 95.3  
3602310003:云南省人大机关印务中心装订车间装订机机长 315336600526 45.7 27.5 73.2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时间:2016年12月23日09:00-11:30
  地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昆明市滇池路166号)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所需材料: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带齐招聘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资格复审基本资料包括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时需带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办理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全天。从上午08:30开始,考生须于08:00前到机关一楼大厅报到候考。
  2.地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昆明市滇池路166号)各岗位指定考场
  3.方式: 信息中心招聘岗位面试采用“口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法;印务中心招聘岗位面试采用“业务质量判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法。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带好本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及身份证,按照公告中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
  (二)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考官及工作人员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生按岗位进行抽签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不得穿有执法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或穿戴有特别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六)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等信息;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及草稿纸;
  (八)面试成绩按岗位当场宣布。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月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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