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西双版纳州农垦局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

2016-11-25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云南西双版纳州农垦局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十个工作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云南公务员考试用书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云南西双版纳州农垦局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云南西双版纳州农垦局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加强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垦局工作,为做好遴选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垦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政工科岗位1名、信访科岗位人员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县市级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乡镇(农场管委会)公务员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11月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农垦局信息公开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农垦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片5张,到州农垦局政工科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十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农垦局政工科,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三叶路3号,电话:0691—2227299
  (三)资格审查。由州农垦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内容结合遴选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进行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20%加权计算。(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州农垦局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纳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农垦局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遴选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691—2123390(州农垦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691—2146671(第五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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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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