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招收简章

2016-10-3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招收简章已公布,报名日期:2016年10月26日-11月4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招收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招收简章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音乐事业的蓬勃发展,培养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向校外、国内、国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须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本院培养的博士生不得申请本院博士后)。
  4.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基本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4项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攻博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以文章发表当年的《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或被国际三大文件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录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专着1部。
  (2)以研究人员身份,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
  (3)某项研究成果取得国家发明或实用专利,填补国内空白。
  (4)以研究人员身份参加过国家级研究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研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招收专业方向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其中包含以下重点研究方向:中国音乐创作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东方音乐研究、中国声乐理论研究等。
  三、招收类别和名额
  国家资助类3名,自筹经费类若干名。
  四、工作期限
  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限原则上为2年。
  五、报名日期
  2016年10月26日—11月4日
  六、考核日期
  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申请者报名需提供材料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进站审核表。
  2.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其中包括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信,留学博士需提供一份国外导师的推荐信)。
  3.身份证、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培养单位学位办公章)。
  4.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
  5.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清单等);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摘要;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绩单等。
  6.进站后的科研工作设想(填写博士后研究计划书),研究项目内容须符合我院学科建设要求,并经我院博士后专家小组讨论认可。
  7.申报国家资助类型的博士后人员,应提供配偶、子女情况简介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及配偶工作安排意向。
  8.留学博士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9.辞职博士还应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
  10.转业(复员)军人博士还应提交军官转业证明(复员证)。
  11.外籍博士还应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中文译件。
  12.凡在职申报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工作去向的意见。
  提交材料明细如下:
  所有申报表见附件,请用A4纸打印。未做说明的表格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等需携带原件;申报时请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各1份。
  八、考核办法
  我院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者的全面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进行评议和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九、博士后待遇及其他相关规定参见《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科研人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国音发【2013】56号、《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经费管理细则》国音发【2013】101号(见人事处网站)。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里1号,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
  邮编:100101
  联系人:严薇 张英杰
  电话:010-64887511、13581810573
  传真:010-64887511
  E-mail:ccmyy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本人姓名)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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