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普洱市宁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公告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年普洱市宁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经报名、组织笔试等环节,已进入到面试阶段。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增加公安社会管理人员加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普洱市公安局 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的通知》(普公发〔2014〕90号)、《2016年普洱市宁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方式
(一)面试时间
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
(二)面试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上午08:00-9:30 完成本考场第一轮面试
上午9:30-11:00 完成本考场第二轮面试
下午14:00-15:30 完成本考场第一轮面试
下午15:30-17:00 完成本考场第二轮面试
上述时间是面试正式开始时间,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上午7:10之前准时进入候考室抽签。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下午13:10之前准时进入候考室抽签。参加上午面试的岗位代码:5327220001,5327220002,5327220003,5327220005,5327220008,5327220009,5327220010,5327220012,5327220015,5327220018。参加下午面试的岗位代码:5327220004,5327220006,5327220007,5327220011,5327220013,
5327220014,5327220016,5327220017,5327220019。
每轮考生面试时间:
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每位考生构思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共10分钟。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考生发言、阐述观点,每位考生3分钟。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原则上6—8人)。
面试试题由县公安局抽调人员进行统一命题,并按保密部门的规定对试题、试卷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面试试题、试卷统一由县公安局密封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二、面试地点
宁洱县直属小学
三、面试组织实施
(一)面试考官组成
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设3个考场,每个考场设考官7名,由具有公务员考官资格的2名考官和5名公安系统专业人员组成。
(二)面试过程邀请人大、政协的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抽调。包括考官室抽签、候考室抽签、试卷保管、考场登分核分、引导员、医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
(四)面试场所设置
1.分别设立面试考点办公室(考官、工作人员抽签室)、考生候考室、考生休息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考场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时登分核分席、监督席、考生席、旁听席。
3.面试考场内人员安排为主考官1人、考官6人,登分核分2人,引导员1人,邀请人大、政协各1人进行监督。
四、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于上午7:10之前(下午13:10之前)准时进入考点办公室,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
先抽签结束的监督人员,按照自己抽到的监督考场号到考官抽签室门外领取装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工具箱排队等候收取后续抽签结束走出考官室的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继监督人员之后抽签走出考官抽签室的人员,必须自觉地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装入本考场监督人员的工具箱内(必须关闭,监督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也必须装入工具箱内),集中统一保管,全部面试结束后再领取。
2.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7:10之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3:00之前)进入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身份证。考生和工作人员关闭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指导考生将抽取的考生面试顺序号填入考生抽签表。
3. 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如果因部分考生放弃,致使部分岗位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若出现无递补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政审对象。
4.各考场面试主考官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将考官题本分发给考官,让考官熟悉题本及面试测评方法要素等要求。
5.无领导小组讨论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 主考官安排计分人员向每位考生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
第二步 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并按指导语向考生讲解无领导小组讨论注意事项,宣读讲解完成后宣布:考生开始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开始计时。
①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各自构思本人的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共10分钟。如果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请每位考生进行3分钟独立发言”。
②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每位考生发言、表明观点并陈述理由,每位考生发言3分钟,个人发言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打断发言考生的发言,若考生发言超时,主考官可中止发言。全部考生发言结束,主考官宣布“进入自由讨论阶段”。
③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进行自由讨论发言,考生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详细阐述,并就自己的观点与其他考生进行讨论,要求达到一致意见。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没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如果讨论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将试题、草稿纸和笔放在座位上后离场”。
④考官打分。从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都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并进行必要的相关记录,为考官给考生打分做好准备,以便考官能够迅速准确、公平公正地在《无领导小组面试打分表》上给每位面试考生打分。
⑤计分核分。当天上午或下午的每一轮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收回考官打分的《无领导小组面试打分表》录入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主考官、计分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签字后成绩生效。
⑥面试成绩公告。当天上午或下午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和县公安局内张榜成绩公告。
6.综合成绩及公告。根据《2016年宁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的规定,面试结束,招聘办依照综合成绩计分办法核算分数后,在县公安局内张榜成绩公告,并在宁洱网上公告,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政审、体检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上述计算方法如遇有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经历长的、该岗位设置表中明确“同等条件下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
五、纪律和相关事宜
(一)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充分体现面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认真做好落选考生的解释疏导工作。
(二)在考试招聘工作面试环节中,公安、人社部门和具体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面试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面试工作中为考生说情、给各类工作人员施加压力、干扰影响面试工作的其他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将通报其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为增加面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面试工作实行旁听制度。每个考场每场设10个旁听席位,报满为止,旁听人员需旁听完全场方准离场,需参加旁听的人员,持身份证到县公安局政工室申请办理,经审查同意后获得旁听证方可旁听(此次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旁听)。
咨询电话:宁洱县公安局政工室:0879—3316239
普洱市宁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