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4号)

2016-07-13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已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第4号)
  根据《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2016年7月2日开展了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下:
  李 浩 、李 玲、洪芬芬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会议室
  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程序和要求
  1.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14日上午8:30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和面试人员纪律要求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序号。开考前15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戴有特殊标志的领带参加面试。)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
  3.待所有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考生,按照《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要求,于7月14日上午8:00,在候考室(市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提供《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及下列材料:
  1.“教育经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以组织或人社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采集表为准;跟班学习通知或鉴定表复印件;文秘工作经历需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证明。
  3.“工作业绩”:需提供2013、2014、2015三个年度考核情况(组织或人社部门提供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签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在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比赛中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取消遴选资格。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