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怒江州选调生面试等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7-1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云南怒江州选调生面试等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按照《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现将怒江州2016年选调生招录面试等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象
  报考怒江州选调生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 ,请点击下载:
  http://www.njzdj.cn/uploads/2016/0709/20160709084422680.xls
  二、面试
  (一)时间
  2016年7月18日。具体面试时间详见本人面试通知单。
  (二)地点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向阳南路67号)。
  (三 )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考官
  在怒江州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考官中随机抽调。
  (五)程序
  1、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面试人员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和资格复审合格凭证(经考录部门签章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2016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根据面试通知单,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到达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综合大楼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于面试当天下午13:30到达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综合大楼报到。
  3、考生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无误后,按顺序引入候考室并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4、面试前在监督员监督下,采取考官抽考场、考生分别抽考场和面试顺序的方法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
  5、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根据考生抽签序号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将考生领到休息室休息,待整场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区。
  (六)面试注意事项
  1、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面试当天,上午8:00、下午14:00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以及其它可以辨别身份的信息。
  7、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申请回避。
  8、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面试后,对在面试最低合格线分数线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开展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从学习培训教育经历、工作任职经历、工作业绩三个维度对考生学习经历、任职情况、所受表彰和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有关分项成绩加合而成,具体如下:
  1、报考人员身份为应届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人员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35%+经历业绩评价成绩×15%
  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等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1—2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2、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特别提醒:
  1、各位考生要认真细致阅读《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云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通知、公告及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面试工作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怒江州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怒江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原标题:怒江州2016年选调生招录面试等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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