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楚雄州选调生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公示公告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招录选调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6〕13号)要求,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的选调生在面试环节同步增加经历业绩评价,评价结果计入考试总成绩。楚雄州2016年招录选调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通过严格开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并经经历业绩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现予以公示:
姓名 |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
姓名 |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
陶昶宇 |
91.00 |
周翠美 |
81.38 |
赵忠智 |
81.00 |
李海燕 |
81.00 |
黎俊 |
79.00 |
顾燕容 |
89.00 |
章超 |
92.00 |
李慧 |
79.00 |
陆桃安 |
89.00 |
陈正琼 |
90.41 |
马英伟 |
81.41 |
毛建丽 |
79.00 |
徐皓 |
80.38 |
申翠玲 |
82.00 |
金旭东 |
81.00 |
姜丽芹 |
80.00 |
李东强 |
81.00 |
焦俊敏 |
82.00 |
吴晓财 |
79.79 |
马孟君 |
81.00 |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12日,如对被公示人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有意见或举报的,请向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公务中心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878—3389773。
原标题:楚雄州2016年招录选调生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公示公告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