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保山市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告

2016-07-1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云南保山市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保山市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包括地税系统、选调生、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
  保山市面试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30前,下午的面试考生于13:30前到面试地点集中。
  三、面试地点
  保山第一中学(老校区),地址: 隆阳区永昌街道黉学街7号。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五、面试的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保山第一中学(老校区)明伦楼前报到。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考生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场内人员依次抽签确定考场。
  (四)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到考场进行面试。
  (六)考生面试后,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六、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进行面试。其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面试考生若笔试准考证遗失的,须持有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其他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考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内禁止报考公务员的处罚。
  (四)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九)考生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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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关于保山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告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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