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水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3号)

2016-06-2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水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普洱市水务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
  公务员公告
  (第3号)
  根据《普洱市水务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水务局于2016年6月13日开展了“水务管理职位”遴选的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序号

姓名

考号

笔试成绩

1

  

201601

44

2

  

201602

57

3

余明亮

201603

42

4

李健成

201604

29

5

  

201605

41

6

201606

31

7

陈兴发

201607

50

8

李鹏平

201608

37

9

  

201609

60

10

  

201610

40

11

李春艳

201611

缺考

12

乔继航

201612

44

13

  

201613

38

14

王晓愉

201614

39

15

  

201615

51

16

肖海龙

201616

缺考

17

冯峥嵘

201617

缺考

18

  

201618

46

19

  

201619

缺考

20

  

201620

53

21

罗玉霖

201621

52

22

王亚晶

201622

38

23

杨天梅

201623

49

24

李登楼

201624

37

25

  

201625

42

26

何孟

201626

37

27

杨晓琼

201627

31

28

  

201628

缺考

29

  

201629

缺考

30

段锦华

201630

52

31

李少华

201631

42

32

  

201632

38

33

李柯逸

201633

缺考

34

郑得荣

201634

53

35

徐嘉楠

201635

50

36

刘如勋

201636

34

37

汤诚

201637

52

38

普晋

201638

42

39

李志成

201639

44

40

曾茜

201640

33

41

魏新

201641

40

42

普文金

201642

38

43

彭思云

201643

51

44

陈霁

201644

37

45

曾逢春

201645

42

  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11:30前向普洱市水务局提交书面查分申请。由普洱市水务局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查分情况告知。联系电话:2123075。
  二、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下:
  张  登、金  娟、唐  春、郑得荣、罗玉霖、段锦华、汤  诚、
  金  琳、彭思云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13:00-18:00;
  地点:普洱市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6月30日上午12:30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20分钟(12:4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按照《普洱市水务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中附件4《经历业绩评价表》,于6月30日到市水务局参加面试时,提交下列材料:
  1. “教育经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工作经历”需提供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3.  现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科级领导职务、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4. “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2013、2014、2015三个年度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4. “参加工作以来获得表彰情况”,需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5. “参加工作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公开署名文章”,需提供所发表文章刊登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水务局将取消遴选资格。
  普洱市水务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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