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云南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3号)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根据《普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6月12日开展了“环境管理职位”遴选的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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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11:30前(周末除外)向普洱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查分申请。由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查分情况告知。联系电话:2310762。
二、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下:
王孝萍、杨正兰、罗舒文、李晓熙、刀晶晶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09:00-12:00;
地点: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四楼会议室
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6月21日上午8:30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20分钟(8:4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按照《普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附件《普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中的评价项目,于6月21日面试前,向普洱市环境保护局提供下列材料:
1. “教育经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工作经历”需提供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3. “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2013、2014、2015三个年度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4. “工作以来获得表彰情况”,需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5. “参加工作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公开署名文章”,需提供相关刊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将取消遴选资格。
原标题:普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3号)
普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