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各类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生笔试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是昆明市民政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社会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残老人收养和儿童福利院转来16岁以上孤儿安置收养,并做好收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和护理工作。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福利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民政对象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院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规定年限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若不能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获奖证书;
(4)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6)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代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本人持有关材料到规定地点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方可报名,每人只能报考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负责。专业、学科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3、考试科目和范围:详见附件1《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
4、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数与拟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资格复审方式:本人现场复审。
(4)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A、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B、学历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C、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D、其他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料。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将对面试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现场问答或实际操作,详见附件1《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考。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民政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民政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和昆明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从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民政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负责解释。
十一、郑重提示
(一)请各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带齐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件、材料,同一个附件内容请双面打印,以此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折腾。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形式出现的命题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及主管部门无任何关联。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勿上当受骗。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民政局:(0871)63136004
昆明市第二纪工委:(0871)6313530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附件:
1.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