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公务员8名公告

2016-06-02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2016年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公务员8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出具委托书,请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或者将“报名登记表”传真至0871-63215070、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zjxtzp@163.com),报名材料另行邮寄;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及邮寄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1504室),邮编:65004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详见《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分为面向全省州市及以下机关职位和面向全省质监系统(含县级市场监管局)职位。其中职位01-06面向全省质监系统(含县级市场监管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职位07、08面向全省州市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负责,刻苦钻研,勤奋敬业,责任心、进取心强,热爱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业务熟悉,注重实干,群众公认,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严于律己,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与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及其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按干管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其中乡镇党政正职需报经州(市)委组织部同意。相关表格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或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ynqi.gov.cn)下载。
  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按如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2份;
  (2)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请用信封另装并写上名字);
  (3)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与遴选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各1份,其中07职位还需提供现在仍从事财务工作的证明。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等各1份。相关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将作为业绩经历评价的依据,报名人员可以对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件3)的相关内容,真实、完整、详细提供。
  (6)业绩评价表。报名人员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进行自评。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署姓名、日期、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出具委托书,请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或者将“报名登记表”传真至0871-63215070、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zjxtzp@163.com),报名材料另行邮寄。
  注:邮寄材料中的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为复印件即可,待领取准考证时再审验原件。邮寄材料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奖励证书、资格证书需于2016年5月31前取得,方可用于业绩评价。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及邮寄地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1504室),邮编:650041。
  2.资格审查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在领取准考证和后续工作环节中,发现不具备资格、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每个遴选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每个遴选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若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3),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干部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参加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原工作单位。
  (四)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发布。遴选期间,报考人员要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报考人员因不及时上网查阅、不收看邮件、通讯方式不畅而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云南省监察厅派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六、其他
  本公告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3215070、63215602(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3169833(云南省监察厅派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
  0871—6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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