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1.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保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经查,甲有一子5岁,甲母6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
2.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因2005年8月土地使用权将到期,其想继续使用该土地,则()。
A.应当事先申请续期
B.除因特殊事由,有关部门一般不会批准续期
C.如果有关部门批准续期,无须重新签订合同,但应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D.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则2005年8月国家将支付一定补偿金后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3.商业银行被接管,是依法保障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合法性的重要预防措施。对于在接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处理符合《商业银行法》的是()。
A.接管期间,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
B.接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C.接管前发生的债务,由接管组织负责清偿
D.接管期间的发生的债务,由接管组织负责清偿
4.下列哪个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
D.外商利用自有资金在中国投资的项目
5.孙某纠集王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龙王”,要王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大龙会创收。”王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A.对其所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其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6.北京2008年残奥会开幕式上第七棒火炬手、曾连续3次获得残奥会跳高金牌的()坐在轮椅上点燃了北京残奥会主火炬塔。
A.杜剑平B.何军权
C.侯斌D.王晓福
7.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是()。
A.在市场竞争中,国家应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使公有经济拥有特殊的优势权利,以确保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
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实现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的有机结合,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则无法实现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的结合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协调宏观利益与微观利益的矛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则无法协调这一矛盾
D.和资本主义相比,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8.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应当主要体现在()。
A.国有经济保持对国民经济全局发展的控制力
B.国有经济的比重高于集体经济
C.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高比重
D.国有经济在各部门、各地区都占多数
9.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中,如果出现通货紧缩情况,一般是在财政和货币政策方面同时实行()。
A.扩张政策B.平稳政策
C.紧缩政策D.稳健的政策
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的主要任务是()。
A.促进经济增长B.增加就业
C.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D.稳定币值与发展经济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yngkw.org)参考答案解析
1.D[解析]《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向受益人履行保险金的给付义务,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向甲妻支付保险金,选项D为正确答案。只有在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的情况下,才发生保险金的继承问题。如果作为遗产,应当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但本案明确指定受益人,因此排除A、B、C项。
2.A[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所以本题应选A。
3.A[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6条规定:“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所以本题应选A。
第64条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所以C、D错误。
第67条规定:“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所以B错误。
4.D[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本题应选D。
5.D[解析]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又依据《刑法》第26条第1款之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依题中孙某在组织中的作用,可认定其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可知选项D正确。
6.C[解析]略
7.D[解析]社会主义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能够满足生产高度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因而比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更好的宏观调控能力。据此,D为应选项。A之所以为排除项,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任何经济形式都没有特权,应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公平竞争。B之所以为排除项,是因为计划与市场是两种不同的手段,它们全都可以分别地被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采用。C之所以为排除项,是因为无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要协调宏观利益与微观利益的矛盾,让微观利益服从宏观利益。只不过社会主义的宏观利益,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资本主义的宏观利益,则是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8.A[解析]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地位;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三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地位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因此,B、C、D都不准确。
9.A[解析]略
10.C[解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