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补充教师及管理等人才的需要,根据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决定201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2013年我校第一批计划招聘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共计35人,其中专任教师30人、政治辅导员管理岗4人、教辅岗1人。详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四)身体健康,应聘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聘的硕士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要求为近三年内的毕业生。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可放宽。
(五)所有学历的应聘人员,其高等教育的所有阶段必须是以非继续教育类的全日制形式完成的(需同时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自荐材料和《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 www.lj-edu.cn),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应届生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与《报名表》一同制成邮件,发送至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箱(ljszrsc@126.com)。投交时请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联系电话:0888-3196033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3月31日。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发送邮件报名者可提供电子版,待到校参加考核时提供原件验证):
(1)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的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拟录用后报到时交验原件),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证明学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
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报名,原件的审验可放到考试阶段。
(3)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目录,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性成果原件。
4、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和考核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10日至15日在丽江师专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及考核
(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考核,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间到我校参加面试考核。
(二)其余应聘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拟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2.面试:笔试成绩以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以及身心健康状况。
(三)符合条件并须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报到,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暂定201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笔试、面试时间:暂定201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五、考核及体检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等额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违反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发布面试、体检及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省教育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与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监督举报电话:0888—3196016(丽江师专纪委办)
0888-3196045(丽江师专监察审计处)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邮编:674100
学校网址:http//www.lj-edu.cn
人事处邮箱:ljszrsc@126.com
人事处电话:0888-3196033、3196075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2月4日
2013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